第(1/3)页 风雪再大,也拦不住张崇兴想过好日子的心。 从县城回来的第三天,随着兵团的人撤离,张崇兴就穿戴整齐,揣上干粮,背着那杆三八大盖儿,拖着雪爬犁上了二道岭。 翻过一道山梁,进入地势相对平缓的山坳子,放眼望去,一片白茫茫的,丝毫不见动物的踪迹。 张崇兴也不急,先去检查了之前留下的几个套子,这次运气不佳,只有一个套子上,留下了半只兔子腿,看那啃咬过的痕迹,不像是狼。 之前曾有人在二道岭上看见过金钱豹,老虎倒是很多年没有过传言了。 张崇兴忙将枪摘了下来,端在手里,警惕地看向四周。 山林里寂静无声。 啪! 突然枪声响起,余音在深山之中回荡。 甭管啥天气,那些靠着打猎养活全家老小的赶山客,都不会闲着。 听声音,距离他这边很远。 刚要把枪收起来,就见远处,雪壳子里冒出来一个小黑点,朝着张崇兴这边张望了一阵,随后快速远遁。 张崇兴见状,丢下雪爬犁,端着枪就追了过去。 雪深路滑,那个小东西跑得并不快,等张崇兴看清了是什么,顿时大喜过望。 驯鹿! 之前多次进山,还是头一回遇上。 这可是好东西,不但皮子值钱,头顶上那对硕大的角,更是好宝贝。 这头驯鹿的体型不是很大,看上去应该还没成年,作为群居的野生动物,为啥会落单,那就不得而知了。 紧追了几步,张崇兴猛地扑倒在雪地上,落地的瞬间,已经完成了瞄准。 啪! 扣动扳机,子弹直接命中驯鹿的后勃颈位置,踉跄了两步,栽倒在地。 呼…… 张崇兴长舒了一口气,起身走了过去,这头驯鹿还没有死透,两条腿抽搐着,伤口不停流着血,将雪地染红了一大片。 抽出刀,直接刺穿了驯鹿的脖子。 手上也没个合适的家伙,要不然这鹿血也是好东西,现在…… 可惜了! 缓了口气,张崇兴拖着驯鹿的尸体往回走,这里可不能久留。 血腥气很快会吸引来食肉的野生动物,真要是遇到一头豹子啥的,张崇兴可没那么大的本事和对方较量。 这头驯鹿倒是不重,大概也就不到两百斤,头顶的那对鹿角还没发育成规模,如果是成年驯鹿的话,少说也得三百多斤,马广志做的雪爬犁未必能禁得住。 走得远了些,张崇兴解下绑在雪爬犁上的铁锨,挖了一个雪壳子,把驯鹿的尸体给推了进去,掩埋上,又做好了记号。 他不急着回家,还想再碰碰运气。 回到留有血迹的那个地方,张崇兴选了一棵枝杈繁杂的树爬了上去,准备守株待兔。 这片山林只是看上去安静,实则越是这天寒地冻,大雪封山的时候,那些野生动物的活动越频繁。 第(1/3)页